我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
来源: 本站 发布时间: 2013-07-11 点击次数: 1846

2013年7月2日,根据川文明办〔2013〕22号《关于成都市2012年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村镇复查结果的批复》,我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希望全院干部员工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励,提升创建水平,为实现十一科技的梦想而不懈努力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。